本校校外實習相關資料(供各系運用參考)
校外實習相關資料參考範本 (點選下方檔案下載)
|
實習前
|
|
|
|
|
|
實習中
|
|
|
|
|
|
實習後
|
|
|
|
|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000系所學生校外實習實施準則-系所參考(範本)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000系所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系所參考(範本)
有關本校《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簽訂及用印流程請特別留意:
1.學生實習前務必簽訂《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一式三份)。各系所加強審核實習機構合法性及安全條件後,可依執行期程辦理,未完成者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2.請依據本中心「114年度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用印事宜」總簽文影本,填寫用印申請單會辦本中心,請總務處文書組協助用印作業(學校印信、校長職銜簽字章),即可進行合約用印。
3.用印申請單流程依序如下:各系所單位(申請人→系主任→院長簽章)→學生生涯發展中心(學生生涯發展中心單位章→學務長決行)→總務處文書組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