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外實習相關資料(供各系運用參考)
校外實習相關資料參考範本 (點選下方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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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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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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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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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簽訂及用印流程請特別留意:
- 為保障學生實習權益,請學生於實習前務必簽訂完成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一式三份),請各系所加強審核實習機構合法性及安全條件後,依執行期程辦理,未完成者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 依10月16日召開之114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實習委員會決議,學生得填寫校外實習報告單,以協助系所審查,並規劃出1年4個申請時段,預訂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試運行(如下表),請各系所學生於實習前務必完成「合約用印」程序,以保護學生校外安全。
- 簽訂《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一式三份)、填寫【校外實習報告單】、【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用印申請單】並連同系所【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辦學務處學生生涯發展中心,由學務長決行後送至總務處文書組用印。(暑假期間各系所若未能及時召開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請補充【系所實習前審查完備切結書】,並填寫預計召開會議期程。)
- 【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用印申請單】流程依序如下:各系所單位(申請人→系主任→院長簽章)→學生生涯發展中心(學生生涯發展中心單位章→學務長決行)→總務處文書組用印。
★4個申請時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