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外實習相關資料(供各系運用參考)
校外實習相關資料參考範本 (點選下方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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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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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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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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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簽訂及用印流程請特別留意:
- 為保障學生實習權益,請學生於實習前務必簽訂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一式三份),各系所可依執行期程辦理用印作業,用印前請先依各系所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合約書內容。
- 有關114年度各系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用印作業一案,前經114年1月2日奉准辦理,為簡化行政流程及簽核時程,各系無需另上實習用印簽呈,均請填寫本用印申請單連同合約書(一式三份)及系所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資料(*備註),會辦學務處學生生涯發展中心,由學務長決行後送至總務處文書組用印。
- 用印申請單流程: 系所單位(申請人、系主任、院長簽章)>學務處學生生涯發展中心(學務長決行)>總務處文書組。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用印申請單【學生職場實習合約書用印】表單下載:
*備註:如系所因故未能於學生實習開始前召開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查實習相關資料,請系所補充【系所實習前審查完備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