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每學期都須申辦(不會自動延續),收件日期:115年2月1日至2月25日(2月6日、2月13日寒休、2月14日至2月22日年假,不收件)。
步驟一:先至學雜(分)費繳費列印繳費單後至銀行端辦理對保第e學雜費入口網-學生首頁。
步驟二:確定金額無誤,至銀行辦理對保後,可採線上或臨櫃辦理。
步驟三:將對保資料及註冊單繳費單一併寄到學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生活事務與保健組收)或親自繳交至生保組,如有多貸書籍費、生活費或校外住宿費,請提供存簿封面影本,多貸生活費要提供低收、中低收證明,如多貸校外住宿費請提供校外租屋證明。
步驟四:如經教育部查核後,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以上為不符合同學,會通知補繳現金或提供家庭兄弟姊妹或子女就學證明。
如有任何關於學貸問題,請電洽(02)2272-2181轉1350 鄭組長
就學貸款資格 (「兄弟姊妹」和「子女數」:為未成年或已未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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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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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 兄弟姊妹/子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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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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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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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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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無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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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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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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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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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 0
無兄弟姊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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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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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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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萬元-148萬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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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 1位兄弟姊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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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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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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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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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 1位兄弟姊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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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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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負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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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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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 2位兄弟姊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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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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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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