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美術館 2026年大專院校學生實習招募簡章
一、目的
臺中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培育現當代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及行銷、典藏研究人才,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學生實務學習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與本館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得向本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以義務性質至本館實習。(外籍學生申請者,以具備中文之聽說能力為優先考慮)
三、實習期間與時數
(一)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實習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
(二) 實習時間以每週一至週五9:00–17:00為主,實習方式以到館實習為原則。實習組室得視需要彈性調整實習期間、時數、時間與地點。配合實習需要於週末、假日或夜間實習者,經實習組室同意後,得擇日補休。
(三)經實習組室與實習生協商同意,得簽奉館長核准延長實習期間與時數。由學校選派或涉及校內實習學分認定者,應併取得所屬系所同意。
四、需求名額與實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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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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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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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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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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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推廣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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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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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本館教育推廣工作內容
2. 協助近用族群之教育推廣工作
3. 協助其他教育推廣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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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藝術、人文及社會相關科系者尤佳。
2. 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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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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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本館教育推廣及行銷工作內容
2. 協助社群經營與特別企劃發想
3. 協助其他媒體行銷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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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銷傳播及藝術行政相關科系者尤佳。
2. 具基本圖文與影像編輯能力者尤佳。
3. 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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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規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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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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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本館展覽規劃工作內容
2. 觀摩並協助展場規劃與空間準備,熟悉展覽製作流程。
3. 參與作品進駐與布展過程,在指導下協助相關工作。
4. 於展覽期間學習日常巡查與觀眾服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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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覺藝術、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設計、建築、文史等相關科系者尤佳。
- 態度積極,具觀察力與責任感,能配合現場執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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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以電子郵件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但遇特殊狀況且經本館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申請方法
(一)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附件一)。
2.就讀學校教師簽名推薦函一封。
3.實習計畫書(述明申請實習之理由以及實習目標, 以一千字為原則)。
4.在學成績單影本(須加蓋學校戳章;如為外文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5.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外籍人士請檢附護照影本)。
6.簽署「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同意書」(附件二)。
7.上述相關申請文件以中文為主,如為外文資料則須提供中譯版本,申請資料未齊全者或無法於申請期限內繳交,則不列入審核名單。
(二)申請方式
檢附前款所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並掃描成PDF檔案,於2026年3月27日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aichungArtMuseum@taichung.gov.tw,信件主旨為臺中市立美術館2026年實習申請-申請部門-申請人姓名。
(三)其他
申請人所屬學校,如需由本館簽署相關實習同意書,請於實習申請時註明並附上相關資料,經本館審閱修改同意後簽立之。事後提出或不同意本館修改內容者,本館得不予受理實習申請。
七、甄選流程
(一)書面審查
申請人繳交申請應備文件,本館收件後依序進行書面審查,預計4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審核通過者參與面試。
(二)面試
預計4月下旬進行面試,面試時間與方式由各實習需求組室與申請者接洽確認。
(三)錄取通知
預計5月初於本館官網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錄取學生,請錄取學生於規定時間報到及參加實習。
有關實習報到與注意事項,請正取實習學生屆時詳見電子郵件通知,並於公告後一週內回覆是否如期報到實習,逾期未回覆者則由備取實習生依序遞補。
八、實習期間保險與福利
(一)本館實習為學習性質,故實習期間本館不支給薪資、誤餐補助、交通補助,且不享有任何福利。
(二)學生實習之受理(面談)、遴選、實習內容指派、督導及考評由本館各組室依權責辦理。
(三)學生實習期間之保險,應由學校納入學生保險;如學校未投保者,須自行負擔實習期間之各項保險需求。外籍學生應自行辦理實習期間所需相關簽證文件。
九、實習規範
(一)實習學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須隨身配戴以茲識別,實習期滿後須繳回。
(二)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指定人員之指導與考核。
(三)實習學生於本館實習,應遵守本館規範,實習期間於本館所取得資料或文件(含實習期間所完成相關業務成果、實習心得報告)未獲本館同意,不得攜出或擅自對外發表。
(四)實習學生如有不適任或損壞館譽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本館有權撤銷實習資格、通知就讀學校,並要求繳回實習識別證。
(五)出勤與請假手續:
- 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實習時數將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如總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
- 如需請假,請填具書面假單向實習輔導員與單位主管辦理,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曠職。
- 應於事先請假,不得事後補假。除病假或突發重大事故,情形特殊不及事先請假者,應於當日以電話或信件報告實習輔導員或主管。並於回館實習之3日內,完成書面請假手續。
十、考評
(一)由實習組室指派實習輔導員,依學生實習計畫考評表、實習計畫內容、實習心得及實習情況依實考核。
(二)實習學生於實習結束後14天內,須繳交實習心得(字數不得少於二千字)一份,並配合參與館方辦理之相關成果分享活動。上述內容將供做成果考核依據。
(三)於實習期滿合格且實習時數符合規定者,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實習總成績若低於70分,本館將不授予任何實習證明)。
十一、計畫異動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響實習計畫執行,則將再視情況延期/取消或調整實習方式或時數。本館保留計畫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本館官方網站。
十二、實習聯絡人
臺中市立美術館 教育推廣組 余小姐
洽詢電話:(04)2369-6333#508
電子郵件:TaichungArtMuseum@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