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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健康促進活動-菸害防制標語比賽
2025-04-1065

一、依據: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學校推動健康促進計畫。
二、宗旨:藉由標語競賽活動,邀請本校學生,設計菸害防制標語。透過簡單語

          句,期能喚起學生菸害的重視,建立正確健康認知,達成「無菸校園之目標」。

三、活動收件日期:114年4月14日(一)至114年4月30日(三)止。
四、徵選辦法:
    (一)對象:本校學生。
    (二)標語主題:

   以「菸害防制」作為標語競賽主題,包含菸品和電子菸對身體的危害、

   戒菸好處多、無菸校園等面向,設計富創意巧思之簡單標語。

(三)字數及呈現方式:字數限定在20字內(文字可含中、英文字,標點符號

      不計算字數),簡潔有力、朗朗上口,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列入評審。

五、評分方式:
    由主辦單位委託委員評選,評分指標如下:
    (一)文字符合主題 40%

(二)具有創意之獨特性表現 30%

(三)口語順暢且易記 30%
六、報名及收件方式:

採紙本報名參賽:請下載【菸害防制標語比賽報名表】,並填妥參賽者資料、

標語作品資料、同意聲明與授權後,於4月30日(三)下午17:00前,親送 

至行政大樓一樓生活事務與保健組。

七、獎勵方式:

每項主題分別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5名,頒贈禮券及獎狀。

  • 第一名:1名,頒贈禮券1200元暨獎狀乙紙。
  • 第二名:1名,頒贈禮券1000元暨獎狀乙紙。
  • 第三名:1名,頒贈禮券800元暨獎狀乙紙。
  • 佳作獎:5名,頒贈禮券500元暨獎狀乙紙。
  • 得獎獎項與名額,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況調整之。
  • 得獎名單將於5月31日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八、注意事項:

(一) 每位參賽者作品限交3件,若有同時獲選者,僅取最高名次1件。

(二)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

    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禮券及獎狀。

(三)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得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

        次公開展示之權利,做為菸害防制推廣之用。

   (四) 本活動辦法主辦單位有修改活動辦法之權益,修訂並公佈之。

九、主辦單位:學務處生活事務與保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