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上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贈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一)申請資格:
1.設籍屏東縣,具原住民身分,且表現優良、值得培育之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者優先推薦
3.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各科均須及格。
4.品形端正、奮發向上,並具具體優良事蹟(清推薦於申請表中詳實說明)。
5.受獎學生須親自製作感謝卡致贈娟奏單位,內容須誠懇用心,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各推薦單位原則得推薦1至3名學生(國小至大學),並須符合申請條件。
7.申請之大學(專)學生須檢附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錄取之大學(專)學生依規定餐與本會辦理之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獎助學金金額如下:
國小新臺幣3,000元、國中新臺幣5,000元、高中新臺幣10,000元、大學新臺幣20,000元。
(二)應檢附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並附近其清晰半身照乙張。
2.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及學費繳納證明。
3.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未符合者不予受理)。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介彆聲請簡婦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明)。
(三)收件期限:115年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請一次備齊後寄送本會,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表
申請實施要點與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