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申請調查流程(校園性別事件)
① 申請
學生若遭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或教師違反專業倫理,可依法向性平會提出申請調查。
申請對象不限於本校教職員工生,只要涉及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學校、少年矯正學校 等師生職員,皆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出申請調查。
② 填寫申請調查書
下載並填寫: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申請/檢舉書」將申請書交至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與保健組,若被申訴對象屬於其他學校可由本校受理後,依法移轉事件管轄權至該校。
或由申請人直接向事件發生當時的該校申請調查。
📞 聯絡方式
( 當身分為教職員工、對方為學生時,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
校安中心(02)29687-4948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02-2272-2181 #1350 鄭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