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之「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15年2月修訂版)」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5年2月13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14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次修訂係配合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資訊系統已於 114 年 2 月去任務化,
新增「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以及更新實驗室診斷、臨床診斷建議、流感疫苗保護效果數據等,
另新增群聚事件已執行流感快篩者,仍須執行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real-time RT-RCR),以進一步確定流感病毒亞型。
三、旨揭工作手冊已置放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區/
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2026.02).pdf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