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12月9日FDA管字第1149087907號函
暨行政院114年12月4日院臺衛字第1141033638號公告辦理。
二、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部分分級及品項,經行政院於114年12月4日以院臺衛字第1141033638號公告修正,
並自114年12月8日生效。
三、尚有留存上述增列管制藥品之機構業者,須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以免違規受罰,併敘。
參考資料: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修Butomidate等7項管制藥品) - 預告法規沿革區 - 公告資訊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