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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輔中心招募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2024-12-02289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招募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一、招募對象

(一)名額:2名

(二)資格:國內外輔導、心理等相關研究所碩二(含)以上之研究生,需修畢諮商輔導相關課程至少18學分及實務課程,符合諮商心理師法規定者。

二、實習時間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共計一年;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到校四天,每天以8小時為原則。

三、實習內容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衛生預防推廣、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諮商行政等業務。

四、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行政督導、專業督導、學務相關輔導工作訓練。

(二)實習期間應比照專任人員出席規定和參與校內外專業研習之權益。

(三)實習期間本中心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四)進行個別與團體諮商時,必須先徵得個案書面同意後,始得錄影或錄音。

(五)實習期間需遵守本中心實習辦法、諮商專業倫理與心理師法規定,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實習期滿通過考核者將頒予實習證書。

(六)定期完成相關之實習記錄。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料:履歷表(含基本資料、學經歷、社團、工作經驗等)、自傳(含家庭背景、人格特質等)、專業省思(含兼職實習及諮商相關實務工作經驗整理)、實習計畫書(含實習之目標、期待和規劃等)、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以上資料勿超過15頁

(二)繳交方式:113年12月30(一)日起至114年1月5日(日)止,請至表單https://forms.gle/PEu4QeLsDcjiCgK79 填寫資料並將履歷上傳。※提早或逾時送件恕不受理

六、甄選過程申請資料經審查後,最晚將於114/1/10(五)前電話通知入選者參加面試;面試後,通知錄取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再另行通知。預計面試時間:114年1月13日。

七、聯絡人周怡均 諮商心理師,02-22722181轉1452;yichou@nt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