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13學年度補助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該為鼓勵本市高中職以上學生同儕相互學習的精神,提升學習意願與品質,強化生涯輔導,提高讀書風氣,特訂定旨揭計畫。
計畫補助方案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自行向市府提出申請
方案一自主學習計畫設籍本市並就讀 大專院校學生且符合以下資格 ,主動提出 113 學年度自主學習計畫格式如附件 一 經該府審核通過, 擇優補助書籍費用教科書亦可),並以新臺幣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一) 設籍本市一年以上, 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且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
(二)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戶標準, 持有本府社會處或區公所核發 113 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者( 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
(三) 申請時需附購書原始憑證。申請時需附購書原始憑證。
請符合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相關辦法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