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度苗栗縣補助低(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實施 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設籍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就讀高 中職以上在學學生購置電腦設備,以滿足學業所需,進而 順利完成學業並減輕經濟弱勢家庭之經濟負擔。 三、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115年5月4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以 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 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請。
簡章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