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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增訂「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2025-10-2087

一、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本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 加以規管。

二、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規定,請貴部協助轉知各級學校,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三、檢送黃牛防制宣導海報1份(實體另寄),請協助廣為宣導。

學生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