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附件一】「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修正規定
【附件二】「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修正總說明
【附件三】「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