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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申請中
2024-02-16407

🔶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星期四)

🔶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件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族語認證證書影本,以郵寄方式繳交至本市原教中心(115001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

🔶 申請條件|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

  1. 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
  2. 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
  3. 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

🔶 錄取原則|預計錄取7名,前一學年度業參與本計畫者可優先錄取,剩餘名額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另以通過中高級者優先取。
🔶 實施方式

  1. 教學助理每週參與協同教學時間14小時,其中需參與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辦理相關原住民族文化課程研習及活動每月至少4小時。
  2. 參與計畫完成者,發給認證證書。
  3. 教學助理應參加學習成效考評,通過者依成績發給績優獎勵禮券,額度如下:
  • (1)考評成績達90分:5,000元。
  • (2)考評成績達80分以上未達90分:3,000元。
  • (3)考評成績達70分以上未達80分:1,000元。
  • (4)考評成績未達70分:不發放獎勵禮券。取得本計畫認證證書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高級, 且於本市學校教授原住民族語課程者,另核予5,000元獎勵禮券。

🔶 補助項目|教學助理鐘點費及保險費。
🔶 成果繳交

  1. 教學助理須繳交每週教學紀錄,並於學期末彙整為成果報告繳交至原教中心。
  2. 教學助理須於學期末進行協同教學演示1堂課。

🔷 聯絡人|原教中心陳建榮教師,02-27837697分機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