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四屆金漫獎收件時間為112年5月2日至6月2日,為促進民間與官方協力,帶動臺灣原創內容創新與發展,收件範圍包含民間與政府單位合作之作品。
二、前揭參賽事宜,請由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並取得該政 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報名參賽之個人、事業、公(協) 會 、 法人 、 商號或團體 , 於 本部 「 獎補助資訊網 」 (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三、另歡迎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 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參賽「特別貢獻獎」。
【附件資訊】
附件一:「第十四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附件二:全國法規資料庫_金漫獎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