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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疫苗接種請假相關注意事項

  1. 依據教育部臺教技通字第1100129737號函辦理本校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之疫苗假相關規定。

  2.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感染風險,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疫苗假以3日為原則(含接種當日)。

  3. 如同學需請疫苗接種假,請於疫苗接種後7日內(包含假日)下載「學生疫苗接種請假單」提出申請,並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證明,逾期不受理補請。

  4. 疫苗接種假視同公假,不計缺課數,簽核完畢後交由請各系(所)助教存查,以利學務處軍輔組統計回報教育部用。。

  5. 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一般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