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08學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另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3年內(即:108年、107年、106年)不得薦送。
欲參與遴選之學校,請依實施計畫第五之(一)之3規定備齊相關資料,並於109年5月29日前函送本校(北一區學務中心),逾期恕不受理。有關評選基準、評選作業、表揚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實施計畫。
教育部預定於109年10-12月擇一日辦理「109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獎座,以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經驗分享與書面成果展示。
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實施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